「疲勞駕駛」絕不可輕忽!



108年9月在臺北市環河北路,一名汽車駕駛疑似因為精神不濟,追撞前方機車騎士,造成騎士傷重不治;

107年7月臺北市士林區中正路與雨農路口,機車騎士未與他車擦撞,突然向右偏,撞及路邊垃圾桶,騎士亦傷重不治。

依據研究指出,駕駛如果只睡4小時就開車,發生車禍機率將提升10倍,「疲勞駕駛」絕不可輕忽!

臺北市警察局交通警察大隊表示,民眾對於酒後駕車危險性已相當了解,但對「疲勞駕駛」卻缺乏警惕,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4條:「汽車駕駛人,連續駕車超過八小時經查屬實,或患病足以影響安全駕駛者,處新臺幣一千二百元以上二千四百元以下罰鍰,並禁止其駕駛;
如應歸責於汽車所有人者,得吊扣其汽車牌照三個月」。
「疲勞駕駛」絕不可輕忽!

但事實上,「疲勞駕駛」並不僅是連續駕車超過8小時,例如前晚熬夜、長期睡眠不足、工作壓力累積等等,都可能影響駕車的精神狀況,疲勞駕駛可能引發視覺模糊、視野變窄、容易誤漏看資訊等,疲勞駕駛與酒駕肇事的風險性相同,均嚴重影響駕駛注意力、反應力與判斷力。

駕駛人如果發現自己頻頻點頭、眨眼頻率變高、視線不清楚,切勿抱持著「再撐一下就到了」、「我來得及反應」等錯誤觀念,應立即找適當地點休息,養足體力後再上路。


警察局交通警察大隊特別剪輯疲勞駕駛交通事故案例宣導影片,提醒駕駛疲勞時切勿勉強開車上路,珍惜自己與他人,多搭乘大眾運輸工具,以保障用路人安全!

疲勞駕駛一直是交通事故肇事主因的前幾名,駕駛如果只睡4小時就開車,發生車禍機率將提升10倍。



疲勞駕駛法規與罰則



連續駕車超過8小時經查屬實,將處以1,200至2,400元的罰鍰,並禁止其駕駛;如應歸責於汽車所有人者,得吊扣其汽車駕照。




如何避免疲勞駕駛


1.在高速公路上,最好在1個半小時到2小時到就近的服務區休息。


2.駕車前一天要保持充足睡眠,可以嚼食口香糖或聽音樂等方式來提神。


3.許多車型都配有駕駛疲勞提醒系統,當系統出現警示時,表示駕駛需要停車休息。


結語


駕駛朋友請充分休息後再開車上路,切勿疲勞駕駛,以保障自己與他人的用路安全。



資料來源:臺北市政府警察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