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動自行車交通新制上路,首日開罰268件。

電動自行車交通新制 未戴安全帽最多254件



自由時報記者黃良傑/高雄報導〕騎乘電動自行車違規處罰新制十月一日上路,高市警局昨統計新制首日,共取締二百六十八件違規,包括未戴安全帽二百五十四件、超速八件、擅自變更原有設備六件;

交通新制也增設禁止阻攔人車條款,首日取締大廈保全人員在道路攔阻人車通行妨害交通兩件。



高市警局昨統計新制首日,共取締二百六十八件違規,包括未戴安全帽二百五十四件、超速八件、擅自變更原有設備六件

(記者黃良傑翻攝)



(記者黃良傑翻攝)


便利超商無法代收 將向上反映


警方表示,便利超商無法代收罰款,這二百六十八名騎電動自行車違規騎士,依現行規定,必須前往違規地的警分局繳納罰款,接下紅單的民眾頗感不便,交通大隊表示,確實對民眾不方便,因全國皆然,將向上反映,研議改善之道。

多項交通新制10月1日上路,高雄市警方發現,首日新制執法,以電動自行車違規最多。


警方在10月將繼續加強取締電動自行車違規等交通新制執法,維護用路人安全,也呼籲民眾別違規免得傷荷包。

10月1日交通新制上路,高雄市警方共取締電動自行車違規268件,其中未戴安全帽254件、超速8件、擅自變更原有設備6件;



另汽機車行近行人穿越道或轉彎,未禮讓視覺障礙者有3件、大廈保全人員在道路攔阻人、車通行,妨礙交通2件。

了解更多 :

高雄市警交通大隊表示,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電動自行車屬於慢車,不用考照即可上路,愈來愈多人使用,但未依規定車道行駛,嚴重影響行人路權,甚至違規改裝、未戴安全帽導事故頻傳,在交通新制上路第一天,以電動自行車違規最多,市警局配合警政署,到10月31日加強取締違反交通新制的違規行為,期望在最短期間,改善道路交通環境,防制各項交通事故發生。


據警方統計,高市電動自行車相關事故,二○一八年發生四百一十四件、受傷五百三十六人、死亡兩人,全年增加一百零四件、一百二十人傷亡。今年一至八月已發生二百九十九件、受傷三百七十九人、死亡兩人,顯示電動自行車違規肇事率居高不下,因此,市警局要求各分局加強違規取締勤務,並依法處以行為人或其雇主一千二百元以上、二千四百元以下罰鍰,呼籲民眾守法,以免荷包失血。

警方表示,這項統計數字,顯現電動自行車違規肇事,已影響道路交通秩序,為了防制電動自行車交通事故再發生,高雄市警局已要求各分局,對轄區肇事及違規熱點、路段,加強取締違規,維護用路人安全。


左營區大中二路、華夏路口「路口多向違規監測系統」科技執法第一天防制成效



左營區大中二路、華夏路口「路口多向違規監測系統」科技執法

高雄左營 市5
大中二路 華夏路 限速50
多向違規監測系統
非線圈數位式闖紅燈測速照相

高雄 2016年9月新增
高雄 2019年9月升級


高雄市政府警察局於大中二路、華夏路口建置「多向違規監測系統」科技執法,已從昨(10/1)日開始正式取締交通違規。

經統計第一天違規件數計有計33件(闖紅燈0件、越線2件、機車行駛行人穿越道31件、人行道進行修繕工程封閉,因此無違規行駛人行道件數),與9月11日至9月30日宣導測試期比較,每日違規42件有減少趨勢;


而車禍件數統計,宣導期發生2件車禍跟宣導期前(8月同天數)發生5件比較減少3件,顯示科技執法對於防制車禍及交通違規有初步成效。

了解更多 :
高雄第二處「路口多向違規監測系統」科技執法曝光

台南交通大隊說,電動自行車主如果擅自增、減、變更電子控制裝置或原有規格,可處1800元以上、5400元以下罰鍰,並責令改正,且行駛於道路時,最高時速以25公里為限,違者,將處900元到1800元罰鍰。


騎乘電動自行車如果沒有戴安全帽,明天起警方可以開紅單取締,台南市交通大道今天加強宣導,提醒外籍移工騎乘電動自行車一樣要戴安全帽。UDN記者黃宣翰/翻攝

台南警方說,10月1日起,民眾騎乘電動自行車必須戴安全帽,且不得任意改裝電動自行車,將是警方日後交通取締的重點工作之一,同時也特別製作電動自行車交通新制懶人包,將深入校園、社區並配合地方活動進行宣導,並呼籲民眾勿存僥倖,避免受罰傷了荷包。


騎電動自行車要戴安全帽 屏警10月加強取締


小心別和荷包過不去!立法院修正「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72條第2項、第72條之1及第73條第4項等條文,今天正式施行,針對列在「慢車」章節的「電動自行車」增列處罰規定,其中未經核准違法改裝者,所有人最高罰5400元、行駛超過時速25公里者,駕駛人最高罰1800元罰鍰,未戴安全帽則處罰300元。



此外,經過行人穿越道不禮讓視覺功能障礙者通行,則處最高1200元。

屏東縣警察局配合警政署執行新規定大執法,10月1日至10月31日將加強宣導及取締。

屏東縣警局表示,我國每年電動自行車的銷售數量及使用族群日益增加,究其原因為分類上屬慢車,駕駛人無年齡限制、不用考照即可上路,使用輕巧方便,成為上班上課的最佳代步工具,但部分業者擅自違法改裝或調高車速,導致事故頻傳,嚴重危及用路人生命安全。

另外,依照「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115條之2規定,騎乘電動自行車應戴安全帽,但現行卻無相關罰則,為保障駕駛人之安全,新增「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73條第4項,未戴安全帽者處罰300元罰鍰。



屏東縣政府警察局局長葉明潭呼籲,為維護交通行車秩序及用路人生命安全,請民眾務必守法不要違規,警政署將於108年10月1日起至10月31日全國同步執行違反電動自行車處罰新規定大執法,針對易發生電動自行車肇事及違規熱點、路線及族群,加強宣導及取締,期能有效防制事故。

延伸閱讀 : 


車停斑馬線罰款1800、前輪越線 10/1交通新制開始罰900元?

10月1日起交通新制在電動自行車、視障者、攔阻人車通行加重罰則

高雄第二處「路口多向違規監測系統」科技執法曝光

資料來源 : 交通警察大隊秘書室 自由時報 UD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