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道散落物處理收費,108年9月16日起實施

▲國道1號中山高速公路北斗交流道北向閘道發生一起洗衣精遍灑路面的意外。(圖/nownews)



鑑於國道高速公路每年散落物事件發生逾4萬件,影響交通甚鉅,甚至衍生二次交通事故。


交通部高速公路局希望透過收費機制,提醒用路人於上路前務必將所裝載之貨物綑紮牢固,以維護行車安全。

為加強散落物之防制,高公局將於9月16日起對於國道散落物之處理開始收費。

8月28日夜間22時01分國道3號南下378.6K發生大量肉品散落內側車道事件,本局南區養護工程分局於22時02分封閉主線車道進行清理,於23時45分開放內側車道通行,至29日上午5時17分方全數清掃完畢。

本散落物案件影響主線通行長達7小時16分,嚴重影響用路人權益與安全;類似散落物影響交通事件,亦時有所聞。

在9月12日國三汐止新台五路南向入口匝道的夜晚發生石灰散落物



從夜晚清到早晨,還好這些灑落的石灰沒遇到下雨,不然會更難清。


國道警察帥鴿指出 : 當事人沒有超載喔,疑似精神不濟,撞斷一根路燈,車子沒有翻,但貨物全部掉下來。


▲散落物案發事故車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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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國道高速公路上疲勞駕駛 在睡夢中發生車禍



「高速公路及快速公路交通管制規則」第25條例業已規定散落物所需處理費用將由汽車駕駛人或汽車所有人負擔。

高公局針對處理散落物時間達30分鐘者,每車道每30分鐘收取3,000元(累積計算)。

高公局表示,基於加強行車安全,將依法收取散落物處理費用,並非要向當事人回收作業成本,而係冀望藉由收費機制,由用路人負擔部分成本,加強提醒民眾能在上路前檢視載運的貨物是否綑紮牢固,避免貨物掉落導致後方車輛造成二次事故,影響行車安全及順暢。





資料來源:交通部高速公路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