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肩限速超過1500人超速挨罰

高公局依照不同路段和時間開放路肩,但有限速,而且匝道出口前五百公尺,走在路肩不能再回主車道,兩個多月來,已有超過1千5百名駕駛路肩超速挨罰!
高公局依照不同路段和時間開放路肩,但有限速,而且匝道出口前五百公尺,走在路肩不能再回主車道,兩個多月來,已有超過1千5百名駕駛路肩超速挨罰!
國道3號龍潭到大溪北上路段因車多壅塞,為常態性開放路肩行駛路段,時段為周一至周四下午4點到7點,周五及假日下午2點到6點。

1名車主最近收到1張超速罰單,4月3日下午3點多在上述路段行駛路肩時,遭國道警方以雷射槍測定車速達111公里,挨罰5千元。

他PO文表示,當地主線道速限110公里,自己跟平常一樣開111公里,沒想到卻收到罰單,「是我收過最貴的紅單」,他還說「收到這種罰單的人應該很多,因為我還沒看到有人開這麼慢!」


高公局依照不同路段和時間開放路肩,但有限速,而且匝道出口前五百公尺,走在路肩不能再回主車道,兩個多月來,已有超過1千5百名駕駛路肩超速挨罰!
警方也提醒用路人,開放路肩有規定的時間與路段,必須在開放的時段及路段才能行駛路肩,否則可罰4千元到6千元。行駛路肩的車輛在出口前500公尺,不得再駛回主線車道,以免車流交織混亂,引起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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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知道國道路肩有新規定嗎?
你知道國道路肩有新規定嗎?

路肩,是提供公務巡邏、道路救援及緊急事故處理車輛使用,但在尖峰時段交通壅塞時,高公局於必要時,得實施開放路肩措施,於短時間增加道路容量,紓緩尖峰時段交通壅塞,並於離峰時段恢復路肩功能。

自(109)年2月17日起,「國道主線實施開放路肩作業規定」正式實施,重要內容有:


1.路肩開放通行時,開放通行之路肩速限「原則」為60公里。但若像是桃園—林口路肩等利用既有車道重新配置則維持原來主線速限。


2.部分開放路肩終點銜接交流道之減速車道或出口匝道,為減少交流道區路肩與主線車道之車流交織並維持行車秩序,原則規定行使路肩之車輛於出口前500公尺不得再駛回主線車道,並提醒大家,約在700公尺外將有「路肩限行小車/禁止變換車道」標誌做分界,行駛路肩車量應繼續行使路肩,並在「路肩通行終點」標誌切入減速車道或出口匝道。


違者將可處3000元以上6000元以下罰鍰,請各位用路人務必留意!
 
最後,我們也再次呼籲,車輛行駛於道路上,不管是一般道路亦或是快速、高速公路,於變換車道時,均須先顯示方向燈,告示前後車輛,並保持安全距離及間隔,才能減少事故發生機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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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 : NPA 署長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