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疫是國家大事,當大家都忙著防疫的時刻.....
休 但 幾 勒 !!!
你知道國道路肩有新規定嗎?
自今(109)年2月17日起,「國道主線實施開放路肩作業規定」正式實施,重要內容有:
1.路肩開放通行時,開放通行之路肩速限「原則」為60公里。但若像是桃園—林口路肩等利用既有車道重新配置則維持原來主線速限。
原則規定行使路肩之車輛於出口前500公尺不得再駛回主線車道,並提醒大家,約在700公尺外將有「路肩限行小車/禁止變換車道」標誌做分界,
行駛路肩車量應繼續行使路肩,並在「路肩通行終點」標誌切入減速車道或出口匝道。
違規者將可處3000元以上6000元以下罰鍰,請各位用路人務必留意!
最後,NPA署長室也再次呼籲,車輛行駛於道路上,不管是一般道路亦或是快速、高速公路,於變換車道時,
違規者將可處3000元以上6000元以下罰鍰,請各位用路人務必留意!
最後,NPA署長室也再次呼籲,車輛行駛於道路上,不管是一般道路亦或是快速、高速公路,於變換車道時,
均須先顯示方向燈,告示前後車輛,並保持安全距離及間隔,才能減少事故發生機率。
國道尖峰時段常會開放路肩,不過由於此時主線大多車多壅塞,為避免路肩車速過快引發安全疑慮,
高公局發布「國道主線實施開放路肩作業規定」開放路肩路段時速限定60公里。
另外,部分開放路肩終點銜接出口匝道,為減少路肩、主線交織,新規定也限制出口前500公尺不得再駛回主線車道,違者可處置3000元以上罰鍰,109年2月17日起實施。
因現行高速公路實施開放路肩措施路段漸增,
因現行高速公路實施開放路肩措施路段漸增,
高公局參考各界意見,
發布「國道主線實施開放路肩作業規定」,
以利行駛開放路肩路段之用路人遵循,
該規定將於109年2月17日正式實施,屆時請用路人於通行路段行駛路肩時遵守前揭規定,以免受罰。
高速公路外側路肩係為供公務巡邏、道路救援及緊急事故處理車輛使用;
但在尖峰時段交通壅塞時,依據「高速公路及快速公路交通管制規則」第十九條,高公局於必要時,得實施開放路肩措施,於短時間增加道路容量,紓緩尖峰時段交通壅塞,並於離峰時段恢復路肩功能。
如前述,路肩開放係在主線交通壅塞下之權宜措施,
另依據「公路路線設計規範」,高速公路速限大於80公里者,車道寬度應為3.5至3.75公尺,惟高速公路外側路肩寬度原則為3公尺,
基於行車安全,高公局綜合考量路肩使用車種限制、路肩寬度及主線行車速率,訂定路肩速限以60公里為原則之規定。
另部分開放路肩終點銜接交流道之減速車道或出口匝道,為減少交流道區路肩與主線車道之車流交織並維持行車秩序,
另部分開放路肩終點銜接交流道之減速車道或出口匝道,為減少交流道區路肩與主線車道之車流交織並維持行車秩序,
原則規定行駛路肩之車輛於出口前500公尺不得再駛回主線車道,並以「路肩限行小車/禁止變換車道」標誌作為分界,
爰行駛路肩車輛應續行路肩,後於「路肩通行終點」標誌切入減速車道或出口匝道。
高公局提醒用路人,實施開放路肩措施,為紓緩國道尖峰時段交通壅塞之權宜作法,故行駛於開放路肩路段之用路人,務必依照國道現場標誌內容行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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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公局提醒用路人,實施開放路肩措施,為紓緩國道尖峰時段交通壅塞之權宜作法,故行駛於開放路肩路段之用路人,務必依照國道現場標誌內容行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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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花改全線通車,科技執法上路,除車種辨識,取締違規闖行的機車外,預計清明節連假過後,將首度啟動區間測速。
區間測速要怎麼取締?
宜蘭縣政府警察局表示,蘇花改區間測速設在隧道裡,就是東澳隧道,還有觀音與谷風隧道。
警方舉例,區間測速是用路程距離與行車時間來換算,蘇花改以限速60公里,換算平均1分鐘可行駛1公里。
如果通過一座長3公里的隧道,應該要花3分鐘以上,若是低於3分鐘,如果是2分鐘,一定是超速,科技執法系統可以換算超速多少?據以開單舉發。
區間測速上線測試中,
以109年2月2日上午6點30分13秒,一輛小客車從南澳谷風隧道南下137公里又295公尺處,到141公里又158公尺處,距離長4163公尺,到達時間是上午6點33分26秒,總共花了193秒。
換算下來,平均車速是每小時78公里,即超過限時60公里,區間測速上路啟用,就會被取締開罰。
而蘇花改到底多少公里算一個區間?
警方表示,還待決定,屆時會標示區間測速的起點與終點,目前依科技執法儀器設置分布,東澳隧道南北向2組、觀音隧道南北向6組、谷風隧道南北向2組,總共10組,設在出入口。
因此,整條長3.4公里的東澳隧道可為一個區間,而觀音加谷風隧道長12.6公里,則可以分為1個到3個區。
因此,若違規,一個區間可開一張,如果蘇花改全線違規,不只是一張罰單,有可能是4個間區4張罰單,但區間的畫設或者還要細分,還待最後決定。